重庆市大足城南东序学校工程(二期)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9

重庆市大足城南东序学校工程(二期)

   

1.公告目的

  重庆市大足城南东序学校项目  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足发改投【201514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重庆市大足区城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修建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重庆市大足城南东序学校(二期) 工程施工对外发出邀约。

2.工程概况与承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田坝社区35 

2.2 项目建设规模:重庆市大足城南东序学校(二期)工程,1#小学教学楼16141.82平方米,5#学生宿舍7107.71平方米,6#学生宿舍4864.44平方米,7#教师宿舍3125.68平方米,合计31239.65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228 日历天。

2.4 本工程共分 2 个标段,1#楼为1标段,5#6#7#2标段。请分栋报价。

修建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补充清单。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报价人。 

4.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报价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报价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报价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重庆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重庆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重庆市以外的报价人,须提供关于报价人进渝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报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重庆市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重庆市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重庆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渝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渝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说明。报价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报价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报价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重庆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市外进渝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渝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报价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月至 2017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报价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报价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以上人员需提供报价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3  月至 2017  8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报价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8对报价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报价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报价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 报价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4 根据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报价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环节。

4.8.5 报价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报价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5.报名要求及修建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业主方委托 总校杨利 接受报名。业务咨询电话: 023-64382293 

5.2 报名时间:  2017      9    19       30 分起至   2017     9  23     8    30 分止,各报价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可拷贝招标文件、图纸。

5.4 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价人,各报价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到校拷贝电子版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6.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报价人提交 5 万元的保证金。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 1800时以前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总校文秘室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214)。

7.3 报价人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报价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大足生活通网站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报价人要求澄清文件,以及报价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网提交和发布。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9.2 本次公告办理报价人报名手续的报价人不足3人,或报价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文件的报价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报价人不足3人时,业主方将重新组织报价。

9.3 本次报价采用的评定法是由业主方 采用信用分类优选合理低价法, 公开选择2-3报价。业主方与选择后报价人进入议标程序,最终确定1-2家中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大足区城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214          

  编:  402360               

联 系 人: 杨女士                

  话: 023-64382293                   

  真: 023-64382293                

电子邮件: 2734820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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