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对孩子的监管,疏忽一时,痛苦一生啊!近期,学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市某县某中学一个初三女学生清明假期间,因被不明身份男性接走后被人强奸杀死;我市一些知名中学多个学生跳楼自杀;我校初二年级一男同学于4月清明假期间,在家无事伙同小学同学爬到火车顶上顽耍(他们曾多次爬火车顶,家长未引起重视),被高压电击伤,导致右上肢截除,目前还在住院治疗当中……这些事件令人遗憾、令人警醒、令人反思,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刻不容缓。为了确保您孩子的安全,敬请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学生在行课期间需要外出或放假归家、返校时,如果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委托的监护人能亲自接送学生的请务必亲自接送,如是非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要到学校带学生离校的,请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事先亲自给班主任或校长打电话,再由前来接学生的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在门卫处登记后才予以放行。并请嘱咐他们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把学生亲自送回学校。
二、任何人进校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未带身份证的不得进校接走或看望学生。如因您及您委托的家人没带身份证而被门卫拦在校门外不让进校,请您及您的家人理解,不要埋怨、吵闹门卫。
三、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诈骗、防盗、防电、防火等安全教育。
(1)上学、放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禁止乘坐无牌、无证车及农用、电动三轮车,禁止乘坐破损车、超载车,特别是不能搭乘摩托车,确保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待车停稳后再上下车,在乘车过程中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 在车上要尊老爱幼,不与他人争吵、斗殴,教育学生忍得一时之气,可免百日之忧。
(2)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教育学生在校外不吃无证摊贩的食品;不买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食品;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
(4)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在校内外做到:不靠近有电线断落地周围 20米内;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等电器;不用尖锐物品扎、刺电线;不在雷鸣电闪时使用电器;不用金属体去试探插座、灯口的内部,更不能用指头戳插座孔、灯口;不用湿手接触开关、插座;在高压线下不得把棍棒上举、上扬。
(5)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现金、存折(银行卡)等,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随便放置在公共场所,养成随手关窗锁门的习惯。
(6)教育学生不乱交朋友、轻信广告;不贪图小便宜;不吃、不喝陌生人给的各种食物、饮料等;不与陌生人交谈,更不能向他们透露自己及家长的信息,不给骗子诈骗的机会。
(7)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玩火、不带火源和电器到学校,要学会在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技能。
(8)教育学生讲理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遇事不要冲动,有矛盾要沟通,要讲道理,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
(9)家长应为孩子做出表率,不带凶器进校,对门卫、对老师、对学校有意见可按正常渠道反映,不要在学校乱吵乱闹,对吵闹不听制止的,学校有权通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10)建议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不要盲目攀比,不能给学生订过高的目标,只要教师评价学生已经努力了就行,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的未来,孩子的安全离不开家长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能以孩子安全为重,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们的幸福,也是学校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家长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让我们密切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育人氛围。
感谢您的理解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校
董事长、总校长:邓辉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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